联想产品网络销售通用条款和条件
1、定义
1.1“买方”,指从卖方购买产品和/或服务(以下统称“产品”)的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实体。
1.2“卖方”,指依据销售合同通过联想官方网上商城向买方提供产品的销售实体。
1.3“销售合同”指卖方据以向买方提供产品的合同,销售合同包含本通用条款和条件以及卖方提供的、经买方确认的包含产品型号、配置、数量以及价格和总金额等交易信息的订单、确认单等单据。
2、产品描述
2.1买方向卖方采购销售合同所列产品。如果没有另外约定,产品图片仅供参考,具体配置以销售合同约定为准。
2.2 产品中如果含有非联想品牌产品,这些产品是为提高联想品牌产品的性能和适用性作为配套产品提供。
3、合同成立
3.1 本网站上卖方展示的产品、价格、报价单等图片或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并不构成要约;买方提交并由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仅是买方向卖方发出的要约。
3.2 买方付款并不代表卖方对订单的确认。卖方有权因供应短缺、报价或其他错误、配置不兼容、因遵守适用强制性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拒绝接受某一订单。
3.3 买方提交订单时,应仔细审核并确认所购产品信息。买方指定收货人的,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视同为买方做出,其法律后果和责任亦由买方承担。
4、付款和发票
4.1 买方应采用卖方接受的方式(包括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在卖方发货前支付全部货款。
4.2 买方付款后,卖方根据订单中约定的时间发货。
5、交货
5.1 卖方最迟应于交货日期当日在指定交货地址将产品交付指定收货人 (“交付”),产品交付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5.2 卖方负责产品运输并选择运输方式。
5.3 买方应保证有效履行合理的收货手续,在收货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供卖方或承运方核对,并在收货单据上签字确认收到产品。买方未履行前述义务,卖方有权拒绝交货,且不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责任。
5.4 产品的所有权在买方付清货款后转移给买方。产品为软件或包含软件的,买方仅根据相应的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获得许可使用权,其它未明确授予的权益始终归软件的许可人。
5.5 买方同意,在价格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卖方可以交付更高配置的产品。
6、验收及退货
6.1 买方在收货时须仔细验货,包括:
(1)产品外包装、封箱、产品外观、产品附随文件等,
(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产品编码等交易信息与订单相符;无误后应在收货单据上签字确认。如发现产品外包装或产品本身外观存在异常,需当场向配送人员指出,并拒收货物。
6.2 在法律规定的保修期间,买方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买方可拨打联想公布的服务支持电话,向联想工程师说明故障情况。如果经联想服务人员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卖方保证按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修理、更换和退货服务。在进行更换或退货时,买方应将原产品及其包装、附件和赠品完整退还卖方,如有破损或丢失,将无法办理退换货。
6.3 为保证买方的权益,买方须认真阅读随机附带的保修文件及用户手册,该等文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7、保证和保修
7.1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卖方所售联想品牌产品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及公开发布的有关计算机产品保证的法律法规的最低要求,并将由联想根据每个产品随附的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向买方提供产品保修服务。某些产品将按照其随附的“服务与故障检修指南”中的有限保证声明的条款进行保证。
7.2 各类外部装置、非在联想工厂安装的辅件和/或零部件以及任何非联想品牌产品的保证和保修,应按该产品、辅件和/或零部件的生产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由买方向生产商寻求保证和保修服务,卖方提供协助。各类软件的保证和保修应按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规定执行。
7.3 方同意仅为其自身使用而购买产品,并非以转售或其它营利性质的转让为的。
7.4 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买方以何种依据(包括根本违约、过失、虚假陈述或其他合约或侵权方面的索赔)而有权要求联想或卖方赔偿损失,联 想和卖方的全部责任仅限于:(1)人身伤害(包括死亡)、不动产和有形动产的损害;和(2)任何其他实际直接损害或损失并且赔偿额最高为买方对作为索赔标的物的产品或服务所付的金额。
7.5 在任何情况下,即使卖方获通知有发生下列事项的可能性,联想和卖方均不对下列任何一项负责:(1)第三方对买方就其损失或损害赔偿向买方提起的索赔要求; (2)买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毁;和 (3)任何间接性的,偶然性的或附带性的损失。
7.6 卖方所售的产品与时下市场上销售的新品基本保持一致。但卖方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业务或客户要求更改产品包装、材质或相关附件,就此,卖方无法承诺买方所收到的货物与商城图片、说明等完全一致;买方在购买产品时需认真核对订单信息是否满足需求;在不影响产品的主要功能的前提下,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7.7 鉴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卖方不能确保所有的信息(包括产品价格、促销信息等)没有任何疏漏,如果遇到技术或输入原因导致上述信息明显与事实或交易习惯不符的,卖方有权在不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予以调整或不接受订单。在此情况下,卖方将通知买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发货,或为已付款的买方办理退款等。
7.8 上述保证是产品所附随的全部保证,取代所有其它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
8、一般规定
8.1 卖方、联想及其关联公司(“我们”)将存储、处理和使用买方(“您”)的交易和联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话号码、地址以及电子邮件地址,以处理和 执行与您的业务或交易。我们也将使用上述信息与您联络,以便告知您有关产品安全问题以及服务方面的信息。如当地法律允许,我们将使用上述信息进行有关客户对产品或服务 的满意调查,或向您提供其他产品或服务信息。在上述情况下,您可以随时拒绝继续接收此类讯息。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可能将您的信息传递到我们有业务的任何国家。我们可 能将您的信息提供给代表我们行事的其他方,或者根据法律的要求披露您的信息。
8.2 不可抗力指双方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 (1)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火灾;(2)政府行为如政府当局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采取新的行为措施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现象如骚乱、战争、罢工但不包括双方内部劳资纠纷。各方均无需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延迟交货或其它不能履行之情形负赔偿责任,但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8.3 产品可能受有关的出口管制与制裁法律,包括美国和中国的出口管制、制裁或反制裁法律和法规的约束,买方同意遵守所有可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规。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某些产品不得提供给受限制的国家、实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从事被禁止范围内的活动的任何实体和个人,亦不得用于某些受限制的用途。为此买方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并保证遵守。如因为相关出口管制与制裁法律法规变化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交付的,卖方将通知买方。在无法提供合规的可替代产品的情况下,卖方将终止交易停止发货,或为已付款的买方办理退款等。
8.4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销售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依法有效签署。
8.5 本通用条款和条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有关的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联想产品网络销售预售协议
本协议系《联想产品网络销售通用条款和条件》的补充协议,适用于通过本协议所定义的预售模式购买联想产品和/或服务的交易。
第一条 定义
预售:是指卖方预先设定一个产品和/或服务销售方案,买方按设定的方案分阶段交付定金和尾款后,卖方按照约定将产品和/或服务提供给买方的一种销售模式。
预售商品:是指通过预售模式销售的联想产品和/或服务。预售商品在商品详情页面显示为“预售”,标明商品预售价和其中所含定金金额,交易支付由“立刻付定金”和“预售结束后付尾款”两部分组成。
预售商品价格:预售商品价格由定金和尾款两部分组成。
定金:是指买方购买预售商品时预先支付的一定金额款项,用于对预售商品的购买担保和购买名额锁定,如买方放弃购买将不予退还。
尾款:指预售商品价格总额减去定金后买方需支付的金额。
第二条 预售商品价款支付及规则
1. 买方拍下预售商品后,应在系统提示的时限内支付定金,否则系统将自动关闭该订单,取消该交易。
2. 定金只能使用现金支付,不得使用现金以外的任何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尾优惠券、 优惠码、乐豆、代金券等。
3. 预售结束后,买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尾款,若超时将视为买方放弃购买,系统将自动关闭订单,且定金不予退还。
4. 定金规则:
4.1定金支付后,买方不得申请退还定金;
4.2买方支付尾款后,定金将抵作价款,与尾款一起构成买方购买预售商品的总价款;
4.3买方在支付定金后放弃购买预售商品的,已交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买方放弃购买包括如下情形:
(1)买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尾款;
(2)买方支付尾款后又取消订单;
(3)买方收到预售商品后办理七天无理由退货;
(4)买方放弃购买的其他情形。
对于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预售商品,退货后的退款只支持退还尾款,不包括定金。
4.4买方按约定支付预售商品全款后,因卖方过错导致买方无法购买获取预售商品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发货管理
预售商品发货时间请以预售商品详情页面中的“发货时间”描述为准。
本协议为《联想产品网络销售通用条款和条件》的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均适用《联想产品网络销售通用条款和条件》约定。